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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房屋违法吗(个人房屋出租有哪些规定)

2021年11月,吴兴区综合执法局接到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案件线索移交函,表示湖州某快递公司将小区车库作为快递中转及仓库使用。接到函件后,直属中队队员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案情简介


经查实,当事人湖州某快递公司在未经行政审批的情况下,于2019年4月11日开始将湖州市吴兴区某小区1-006、1-009号车库(规划用途为汽车车库,建筑面积分别为25.31平方米、25.82平方米)作为快递中转及仓库使用。直至2021年11月1日被执法队员查处时,当事人仍将车库作为快递中转及仓库进行使用。


2022年1月5日,直属队员对上述车库进行复查时,该车库已恢复其规划用途。


违法情况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属于擅自改变建筑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


处罚情况


鉴于当事人改变用途的房屋建筑面积为51.13平方米,无法认定违法所得,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一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房屋使用人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途使用房屋。确需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城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交纳土地收益金。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一条


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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