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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实施的土地法(2011年的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18日报道,后贝加尔边疆区和布里亚特共和国将通过3个阶段落实这一新法案。第一阶段从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拥有布里亚特共和国和后贝加尔边疆区户籍的俄罗斯公民可无偿获得1公顷土地。第二阶段从2020年2月1日到2020年8月1日,远东联邦区内其它联邦主体的居民也可以申请在上述两个地区获得土地。第三阶段从2020年8月1日开始,俄罗斯所有公民均可申请在上述两个地区无偿获取土地,参与俄罗斯海外同胞自愿返回定居计划的外国公民也可以享受这一待遇。


为吸引俄罗斯人落户远东地区以促进该地区开发,普京于2016年5月签署《远东1公顷土地法》。根据该法案,从2017年2月1日起,俄所有公民都有权在远东联邦区一次性无偿获得最多1公顷土地的使用权。俄公民可获得该土地5年的无偿使用权,土地可用于个人住宅、农业开发、旅游或其他目的,5年期后在土地得到开发利用的情况下可继续租用或获得土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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