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兰州高新区对新获得国家或省级中医科研课题资助的,按上级资助的30%给予一次性奖补。中医药领域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给予发明人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支持医疗器械发展,兰州高新区对新取得三类创新型医疗器械或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已注册证书的企业,单个产品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取得其他三类、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证书的企业,单个产品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每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
为支持生物医药企业扩大生产,兰州高新区支持有批准文号(休眠或闲置)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物医药类企业生产上市许可产品。经认定,给予该产品年销售额5%的奖励,最高可达10万元。
为支持生物医药委托生产,兰州高新区支持取得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区内企业生产上市许可产品,自产品开始生产三年内按照每个品种实际委托生产合同执行额(以发票为准)的5%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奖励。单品种三年累计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三年累计奖励最高可达300万元。
在生物医药政府首购上,兰州高新区对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优先采购。对本地医疗机构采购区内创新药、首仿药、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医用设备等创新产品的,给予采购金额5%的奖励,同一年度单个医疗机构奖励总额最高可达300万元。
在生物医药公共平台建设上,兰州高新区对新获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的单位,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生物医药产业省级以上的公共研发平台新增项目,按照新增设备(含配套软件)采购额的20%给予采购单位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
为支持生物医药资质认证,兰州高新区对新通过国家新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含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资格认证的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给予资助。其中,首次取得GLP认证项目达到三大项、五大项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取得GCP资格认证的,每新增一个专业学科给予50万元奖励;首次取得CNAS认证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取得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EMA(欧洲药品管理局)、PMD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CE认证等国际权威认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每个产品年出口创汇达100万美元以上,给予3%的奖励,单个产品最高奖励100万元。每个企业当年累计奖励最高可达300万元。
为支持生物医药企业技术改造,兰州高新区对生物医药企业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装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优秀项目,经评审分类分等级,最高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可达500万元。
发布会上,兰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主任孙裕表示,将把生物医药作为主攻产业,实施生物医药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集合各类要素资源,进行首位培育、首位扶植,形成以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和动物用药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打造一批更具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生物医药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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