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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档案管理要求(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贵港讯 自新税务机构组建后,市税务局切实规范税务档案管理,严把“三关”,保障历征管要求史记录的完整、规范和安全。该局有2个档案室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级地方档案室”称号,地方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把好统筹管理办法制度关。该局党委把健全档案管理列入全局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的重点任务,从新时期税务档案规范化、信息化的角度超前要求考量档案管理工作,对于机构地方税改革前后没有档案进行资料数字化的档案全部调整为数字化,建立健全税务历史记录的数字平台,并不断优化历史档案的开发和利用。该局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原国地税档案存放场所进行整合优化,建好涵盖文书资料北京市、征管、会计、基建、音像、实物等方面的征管档案整理、保管、清查、使用的管理体系。


把好收集整理关。该局设立档案管理工作岗位,专门从事档案清理、收集、整理和入档业务,做到交接有记录、清点有手续,确保各类档案收集齐全。在完档案管理成收集后,税务局将文书、会计税务局、声像、基建、实物、电子等类别的档案按照管理办法管理规定进行档案管理科学整理、编号、入库,做到整齐北京市规范、排列有序、查找方便。同时,加强数字化档案工作,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无缝对接。此外,还不定期邀请市档案档案管理部门的业务专家现场指导地方税,确保档案管理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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