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资质代办 >

房屋买卖税费谁来承担(买卖房屋应由买房承担全部税费吗)

近日,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卖方的房子是2012年买的,没有办理房产证,直到2019年卖方夫妻双方离婚后,才办理房产证,现在不满两年,购房发票是2012年。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卖方的税费是多少?买方的税费是多少?




7月16日大庆市税务局回复:


一、买卖住宅买方所需缴纳税费:


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再区分面积,减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买卖住宅卖方所需缴纳税费:


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文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5%的增值税、12%的增值税附征、核定征收1%或差额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12%的增值税附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减按50%征收。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